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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自考《大学语文》课程设置调整 |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www.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 | |||||
| 历年自学考试真题下载--点击进入 本文 《福建:自考《大学语文》课程设置调整》关键词:自学考试,自考 来自省自考办的信息,最近,全国自考办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大学语文》(专)(0010,4学分)和《大学语文》(本)(0011,6学分)合并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各专业原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课程,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设置中,原则上均应设置《大学语文》(4729,4学分)课程。《大学语文》(4729,4学分)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届时,原《大学语文》(专)课程和《大学语文》(本)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自考监所管理(专科)考试将从2007年实行新的考试计划,新考试计划取消了“监所企业管理学(0240)”课程,由“劳教管理学(0852)”课程代替。 旧计划中“劳教管理学(0852)”、“狱政管理学(0239)”调整为必考课程;旧计划“民商法原理与实务(0213)”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0917)”,“刑法原理与实务(0215)”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919)”。 调整后的新计划总学分为79学分。已通过“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的考生按原计划执行。未通过该课程的考生须通过“劳教管理学”和“狱政管理学”二门课程。已通过旧计划“民商法原理与实务(0213)”课程可顶替新计划“民法原理与实务(0917)”;已通过旧计划“刑法原理与实务(0215)”课程可顶替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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