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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责任的相对独立性与具体形态        【字体:
论经济法责任的相对独立性与具体形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 www.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8    

本文 《论经济法责任的相对独立性与具体形态》关键词:外销员考试
 
[1]。经济法应当也不例外地存在法律责任和强制力。经济法责任 是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无论对于经济法自身的发展与完善还是对于经济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对经济法责任的研究十分混乱,理论深度不够,有必要从根本上解决关于经济法责任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但是,关键问题在于:经济法责任是否是独立的法律责任形式 ?如果是,其具体形态又如何? 

  一、承认经济法责任相对独立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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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经济法责任”的称谓有多种表述。例如,“经济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甚 至“经济责任制”。上述表述的共同主旨是: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侵害经济法权利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词源上说,“经济责任制”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上的词汇。经济责任制中含有法律责任,不等同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一词容易被理解为“关于经济方面的法律”;“经济责任”容易被理解为财产责任的另一种称谓,或者一切与经济有关的责任形式。所以,把经济法责任称作“经济法律责任”或者 “经济责任”或者“经济责任制”,都很不妥。为了强化经济法观念和意识,遵循依部门法性质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标准,本文不使用“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这一提法,更不使用“经济责任制”之说,而使用“经济法责任”这一提法。  21世纪教育网

  经济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长期争论不休的老问题,我们除了可以从调整对象、 调整方法、法价值取向、法律程序等方面进行论证外,还可以从法律责任这一视角寻找新的印证点。有学者认为,独立的经济法律责任是经济法的独立性和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重要依据,它有助于将行政法、民法同经济法相区别。对于现代国家而言,宏观管理经济生活和宏观调控经济,不能单纯依赖于实现行政目标的行政法,行政责任的单一性使其难以实现对经济管理活动的约束。我国长期以来依赖于行政法或是某些学者所谓的“经济行政法”来实现国民经济管理,使市场发育不完善,官僚主义泛滥,不仅仅是 法制的不足,也是行政法难以胜任这一任务的结果。 [2]由于部门法与法律责任之间是 否存在对应的关系,仍然值得商榷。但是,无论如何,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在法 律责任上应有其特殊性,至于这种特殊性,是理解为有独特的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组合 ,还是理解为他法责任在经济法领域运用上有其特点,都是值得研究的。  21edu.com

  经济法领域是否存在法律责任问题?或者说,是否存在“经济法上的法律责任”?经济 法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法律责任形态?有学者把这些归结为“责任的客观性”问题。 [3]其实,这也是“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问题。任何法律规范都有法律责任,这是法的强制性的体现和法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同样,任何部门法都应当有属于本部门法的法律责任,否则,该部门法只能是书面的法律,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法律责任本身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它必须依附于某个部门法。因此,离开了具体的部门法,法律责任无法单独存在。如果经济法不是按照自己的独立体系要求来建构法律责任,而是采取照搬、零取的方式来填补自己在法律责任上的空缺,那么,其将可能使人误解经济法相对于传统的部门法来说,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其实际上不过是趋赶时髦的一个新词罢了;可能使人感到这是传统部门法向经济法领域的主动扩张和经济法的遭蚕食,从而产生前者方兴未艾、举足轻重而后者力微势弱、难成气候的误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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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违法主要侵犯的是社会法益。任何一种经济违法均是侵犯了某种市场秩序,从而 侵害了某种公平,或是竞争的公平,或是交换的公平,或是分配的公平。但无论是哪种经济违法或具体采取了何种形式,都不是以特定人为侵犯对象或其最终受害人并非特定 ,易言之,经济违法侵犯的主要是社会整体利益。 [5]经济法的基本宗旨是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在经济法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设定,在许多方面都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因而从全社会的高度来规定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一个重要特点。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是直接以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为基础的,刑事责任虽然考虑到了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但它与经济法所规定的一般违法的法律责任,在性质、范围、构成要件、法域等方面又毕竟是不同的。正是由于经济法律责任从根本上说都是站在全社会的高度上,为保护全社会的利益而实施的,所以才有经济法上的各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形式,如两罚乃至多罚制度、无过错责任乃至严格责任制度等。 [6 ]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中,认定责任条件、界定责任标准、掌握归责原则,最重要的 是基于社会总体利益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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