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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综合—刑法篇(二)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 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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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综合—刑法篇(二)》关键词:复习,试题 3. (2004、卷二、单、6)甲 15 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 1000 元钱和 4 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 heroin ’及‘ 50 克’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 4 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为: A. 构成走私毒品罪 B.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 构成贩卖毒品罪 D. 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正解思路:刑事责任年龄是刑法总则当中的重要部分。本题中,甲不满 16 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 17 条的规定,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几项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此,甲某只构成贩卖毒品罪。 4. (2000、卷二、单、23)路某( 15 岁)先后唆使张某( 15 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 1 万余元;唆使李某( 19 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 2000 余元;唆使王某( 15 岁)抢劫他人财物计 1500 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绑架罪 D. 抢劫罪、绑架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正解思路:路某不满 16 周岁,依照第 17 条的规定仅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因此路某仅构成抢劫罪(教唆)而对教唆他人绑架和盗窃均不负刑事责任。 应注意的问题: 1. 不满 16 周岁的人依法应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几项犯罪负刑事责任,其中并不包括绑架罪。如果已满 14 不满 16 岁的人绑架又杀害人质的,应依法按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 2. 根据刑法第 29 条规定,教唆犯依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按照所教唆的犯罪定罪处罚。即教唆他人犯抢劫罪,对教唆人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 (2000、卷二、多、69)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 B. 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C.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考点:犯罪的特殊主体 正解思路:本题要得出正确答案必须熟悉法条具体规定,了解相关各项犯罪的特殊主体。 选项 A 考察破坏监管秩序罪与脱逃罪主体的差别。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范围略小于脱逃罪的,只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不包括嫌疑人、被告人这样的被关押的未决犯。法律这样规定大约是因为惩罚脱逃罪着重点在关押秩序;而惩罚破坏监管秩序罪着重于监狱秩序。选项 A 所列的主体实为脱逃罪的主体。 选项 B 的错误在于:一是扩大了伪证罪的主体范围。伪证罪的主体只是“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而不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二是未限定“在刑事诉讼中”。 选项 C 、 D 二选项涉及金融诈骗罪的主体范围,依据刑法规定,单位只对法律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 200 条对单位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的主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单位只对集资诈骗、票据诈骗和信用证诈骗负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不包括单位。 应注意的问题:刑法的特殊主体在复习当中应当注意: 1. 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理解为当然包括自然人;而单位主体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理解为当然不包含单位主体。 2. 自然人犯罪主体中的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问题属于总则关于责任能力、责任年龄的一般规定,特殊主体则属于分则各罪的特殊规定。对此应着重掌握:( 1 )不包含自然人主体的情形。( 2 )包含单位主体的情形。( 3 )特殊主体。因为这三种情形都需要用个案的方法掌握,所涉及的条文过多且考点分散,花太多时 间记忆并不值得。因此可以大致了解,然后结合推理。通常自然犯(伦理犯)不包含单位主体,如杀人、抢劫、盗窃等;反之,涉及经济、环境等法定犯(行政犯)包含单位主体的可能性较大。特殊主体主要是记住常见罪名的规定,尤其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的特殊主体的犯罪,比如刑法第 238 条非法拘禁罪除普通自然人之外还可以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刑法第 243 条诬告陷害罪,亦可以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且都是从重处罚,刑法第 244 条强迫劳动罪是单位犯罪,由用人单位构成,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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