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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考试试卷四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 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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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考试试卷四》关键词:复习,试题 提示:本试卷为案例(实例)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0分 四川省双流县发生了一起村民激愤杀人案件。被杀害者张万安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时打骂母亲和家人,还先后强奸母亲与大嫂。此外,张万安在村上不务正业,村上不少女孩在放学路上被他调戏过,他还经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宁。2004年8月24日,张万安的母亲及两个哥哥张万成、张万明预谋打死张万安。当晚9时许,张万成、张万明在双流县太平镇碰见弟弟,用扁担、木棒将其打死。此后,三人被捕关押。检察院认为,3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当地村民得知此案开庭审理的消息后称,张万安死有余辜!村民认为,张万安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村上的人对3被告人都很同情,希望法院能判轻些。 问题分析: (1)试从法的价值及其冲突的角度对上述事件进行分析。 (2)那么结合本案,谈谈你对法的作用的看法。 二、本题16分 张某出国留学,便将房子交由邻居王某看管。某日天降百年不遇的冰雹,将张某房子的阳台以及屋顶砸坏。王某于是雇佣甲、乙二人和自己一起修缮张某的房子。在修缮过程中,甲、乙二人发生口角,王某上前劝架,三人在推攘过程中,不知谁将阳台上的花盆碰掉,正好砸在楼下脚手架下带小孩玩耍的邻居赵某的腿上,同时也砸伤了赵某的小孩丙的左脚,造成赵某、丙残疾。事后也无法判定是谁将花盆推下阳台。赵某、丙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王某于是打电话要求张某赔,同时也要求甲、乙、赵某承担部分责任。同时,王某为了防止张某不承担责任,将修缮好的房子以张某的名义租给好朋友刘某居住,月租1000元,由刘某先付三个月共3000元。 问题: 1.王某雇人修缮张某的房子,雇佣工人的费用以及王某的误工费、修缮材料费由谁承担?为什么? 2.王某和甲、乙对小孩丙的医疗费等损失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3.赵某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致残,是否能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能够,主要包括哪类?如果不能,说明理由。 4.王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对赵某、丙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5.王某以张某的名义出租房屋属于民法上的何种性质的行为?如果张某事后不同意,刘某可否以其租赁权对抗张某?为什么?
三、(本题16分) 甲、乙、丙、丁四人决定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约定甲以厂房出资,作价3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著作权出资,作价30万元;丁在经过其他三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其劳务出资,作价20万元。请问: 1.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有无不合法之处? 2.公司成立后,发现甲的厂房评估价值过高,实际价值只有20万元,应如何处理? 3.公司成立后,乙想把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三,请问应履行何种手续? 4.公司成立后,股东会决议通过向某合伙企业投资,此决议是否合法? 5.公司成立后,因效益不好,拟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如何? 6.若公司经营效益较好,需新增股本,但四位股东在认缴出资时发生纠纷,请问四位股东应按照何种比例认缴出资? 四、(本题16分) 王某与李某系恋人关系。王某偶然发现李某背着自己还和女青年周某谈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由此因爱成恨,即产生杀死李某进行报复的念头。于是王某找到一直追求自己的梁某要其帮助杀死李某。梁某对李某抢走自己的心上人王某一直怀恨在心,因此当王某提出要其帮助杀死李某的要求时即满口答应。两人商定,约李某第二天晚上在其家喝酒,用酒将李某灌醉,王某安排李某休息,梁某假装先走到楼下等候,待李某真正睡熟后,王某下楼告诉梁某去将李某杀死。第二天晚上,两人依计而行。当王某把醉酒的李某扶到床上睡熟后,突然觉得不忍心杀死李某,就下楼告诉梁某说李某没有睡着。于是两人就各自回家。第二天,王某又打电话给梁某说自己决定不杀李某了,并要梁某也不要再杀李某。梁某答应,但心中并没有放弃杀死李某的念头。过了10多天,三人又在一起喝酒。李某与梁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梁某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李某身上捅。王某见状急忙起身阻拦,但梁某还是在李某胸部和腹部各捅了一刀,当其还要继续用刀刺李某时,见王某拿起手机报警,即逃走了。王某随即将李某送到医院抢救,但伤势过重,李某于10小时后死亡。公安人员去抓捕梁某时,梁某已逃走。一年后梁某在某市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在监狱中服刑时,监管人员因发现梁某使用假身份证而讯问他时,梁某心虚,即主动将自己杀死李某的犯罪事实如实交待。 请分析梁某和王某的刑事责任。 五、(本题17分) 李某(女)与陈某(男)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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