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快乐阅读网 >> 职业资格考试 >> 教师资格考试 >> 教师资格考试介绍 >> 正文 |
|
|||||
| 代课教师是否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 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8 | |||||
| 本文
《代课教师是否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关键词:教师资格考试 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依据《教师法》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12月28日,原国家教委颁发《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的过渡工作,于次年开始,到1998年初基本完成。 为了切实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自1998年4月开始,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四川、云南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开展了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将于1999年第四季度起在全国逐步开展。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后,中国公民凡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将于近期颁布)规定条件的,均可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代课教师当然亦不例外。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文章录入:无限朝阳 责任编辑:无限朝阳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初中语文:《〈世说新语〉三… 初中语文:《始得西山宴游记… 初中语文:《谎言掩盖不住血… 初中语文:《〈枫桥夜泊〉新… 初中语文:《“病从口入”与… 《应有格物致知精神》教学设… 《在声音的世界里》教学设计 《数字杂说》教学设计 《黔之驴》教案设计 《绝唱》教案设计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