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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5年第15号关于调整黄磷、硅铁出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字体:
海关总署2005年第15号关于调整黄磷、硅铁出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 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0    
本文 《海关总署2005年第15号关于调整黄磷、硅铁出口暂定税率的公告》关键词:会计资格考试,会计考试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黄磷和硅铁的出口暂定税率:
一、停止执行黄磷(白磷)(税号28047010)10%的出口暂定税率,恢复按20%计征出口关税;
二、硅铁(税号72022100、72022900)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5%。
以上税率执行期限为2005年6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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