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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单独招生在河北省进行专业测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关于2005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单独招生在河北省进行专业测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网络互联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本文《关于2005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单独招生在河北省进行专业测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关键词:美术,美术高考信息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8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53号《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单独招生在我省进行专业测试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省在石家庄市石家庄学院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两个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测试点,来我省组织艺术专业测试的院校可选择其中1个考点进行测试。

    二、拟来我省进行艺术专业测试的院校,须首先与测试点联系,进行登记注册。测试时间由招生院校与测试点协商确定,测试院校全面负责测试的业务工作,测试点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和后勤服务工作。测试院校须将测试方案(包括测试科目、时间、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于测试前20天通知测试点,并按与测试点商定的时间提前一天到测试点商定有关事宜并组织测试。招生院校来我省组织测试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测试院校在组织测试结束后须向测试点提供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和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测试的协调与监督。
   石家庄学院联系电话:0311-5960945(兼传真)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311-3616611转8082,0311-3612814,0311-3614621(传真)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邮政编码:050091。联系电话:0311-3850038,3823371(传真)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609905

   三、招生章程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

   四、我省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至25日。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考生号(或由县、区招生办出具的带有考生号的证明信)和身份证。没有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及摄像的考生,不接受测试。

   五、各高校务于2005年4月15日前向我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报送《2005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成绩单》,分纸介质和电子稿(数据库光盘)两种形式,名单中必须包含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报盘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数据盘必须由各高校主管招生工作领导、招生人员及微机操作员3人签字密封。

   六、省内单独进行艺术专业测试的院校,专业测试工作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进行。如在省内异地组织测试,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

   七、招生院校和测试点要加强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密程序,严肃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健全监督监察机制,报名库由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1月10日前提供给测试点,报名库格式由信息处与测试点确定。考生测试报名时,测试点要按照省提供的2005年艺术考生报名库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核对,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测试成绩的客观、公平、公正。凡考生被确认在专业测试中违纪舞弊的,将取消其2005年的高考资格。

   八、未在我省规定的测试点注册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测试,我省不承认其测试成绩。

   九、各市报名信息标准严格按照《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信息采集实施意见》执行(随后下发)。
各校招生办公室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填写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传真(或邮寄)到拟安排测试的测试点。测试点将各院校的测试时间安排汇总后于1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设有独立学院的院校,请你办将此通知精神转达给独立学院。

   附件:1.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单独测试成绩数据库结构
            2.回执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04年11月5日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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