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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民族学院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 |||||||||||||||||||||||||
| 作者:网络互联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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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广西民族学院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关键词:美术,成人高考简章
广西民族学院创办于1952年,是广西省属重点高校,也是国家民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大学。学校座落在南宁市风景秀丽的相思湖畔。校园内湖水环绕,绿树成荫,环境清新幽静,信息畅通,交通便捷,是南宁市最佳花园式单位。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专 科:招收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学历)的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 本 科:专升本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起本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5年8月5日至30日。 报名办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报名。有关事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规定办理。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学院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一览表》 考试时间:2005年10月15-16日(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四、学制、学习方式、毕业待遇 2006级新生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函授(业余)本专科各专业弹性学制为2-6年。师范类各专业的函授生每年寒暑假安排到学校面授;非师范类各专业的函授生面授时间灵活安排;校外教学点利用周末灵活安排教学。入学后的教学、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学生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提前一年毕业,由我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毕业时不包分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由我校授予相应科类的学士学位。 五、学费: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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