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快乐阅读网 >> 论文库 >> 法律论文 >> 法律法学 >> 正文 | ||
|
|||||
| 论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德治 | |||||
| 作者:网联 文章来源: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8 | |||||
| 本文《论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德治》关键词:法律法学 不会僵化,道德才会进步。 因此,即使为了道德本身计,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社会中,也应当允许人们在不违背公共秩序的条件下自由地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并允许一定程度的道德自由竞争。德治与一定条件下的自由选择与一定程度的自由竞争是相容的。[14]这些都是我们在进行道德建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论语·学而》。 [2] 《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里仁》“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等等。 [3] 参见张国华、饶鑫贤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册),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35-6、499页。 [4]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33页。 [5] [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86页。 [6] 参见拙文:《三种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比较》,《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7] 《论语·为政》。 [8] 《大戴礼记·礼察》。 [9] 《韩非子·显学》。 [10]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6页。 [11] 在这一方面,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的思想可以说是邓小平“两手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1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 [13] 这里借用“公平论”(fair play)的论点。“公平论”原来旨在论证公民守法的道德义务或者政府强制的合法性问题。参见H.L.A. Hart, Are There any Natural Rights? Philosophical Review, 64(1955); John Rawls, Legal Obligation and the Duty of Fair Play, in Hook(ed.), Law and Philosophy,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64. [14]甚至可以说,尊重这种自由选择和自由竞争也可以成为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内容。 快乐阅读网《论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德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浅析改革背景下监狱企业的出… 《公司法》完善之我见 谈法治的多维视角 浅谈信访的弊端及对策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浅论法官之公正 格式合同价值之研究 浅析中西陪审制度的起源与发… 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之我… 本案应定运输合同纠纷还是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