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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宗教法总述(上)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zuowenw.com快乐阅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 |||||
| 本文《中国宗教法总述(上)》关键词:法理学论文,免费论文 治者,神化政权并渗透于民间的作用。正统宗教以其神学完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把持不乏前例,但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世俗伦理完全取代正统宗教是不可能的。西汉末至东汉兴的谶纬神学就是对董仲舒体系在正统宗教职能方面不足的修补。但这种修补是不成功的。只是使君权至上。三纲五常的内容成为确定无疑的信条。隋唐以后,谶纬神学逐渐消亡,真正的宗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中国宗教法总述(上)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区分与对立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它的本质在于上层统治阶级与下层民众在认识思想上的距离。统治阶级具有国家的权力,为了维持其统治,必然会着力推行有利于它的思想文化,[59] 这也就是我所说的主流意识形态。它们或自觉或不自觉用所控制的主流意识形态主宰下层民众的思想。不过对于主流思想文化的完全意义上的一致必须建立在对之的相当了解之上。这种了解又必须与文化教育的普及与传播相关。该普及一方面与统治者可能运用的愚民政策冲突,更重要的是,与文化教育必然相联系的学习费用往往超过了一般民众的能力。因而文化教育在下层民众中的普及必然有限。即使来源于民间的主流文化,由于它必然经过统治阶级的再涵化,它与最初的民间形式会有较大的距离。他们只能用自己能够明白的方式去进行解释,他们所能掌握的也往往只是他们能力范围内能理解的部分。一般而言,那只是主流思想文化中相对粗陋、表面化的部分。 宗教的民族信仰模式至殷而断,但民族对宗教的需要却不会就此而终绝。如前文所述, 该需要是人本能的冲动。对于下层民众而言,宗教不啻是一剂稳定剂与安慰剂,可以给他们以内心的平衡,给他们对于明天生活的希望,即使都存在与潜意识当中。周代主流意识形态的世俗伦理化使中国民族宗教的发展受到抑制,但统治者尊崇的“天”却在人们心目中有着投影,对于祖先的祭祀也很难保证就如同周公设计的那样囿于伦理方面。殷代发达的卜筮文化以及文王演周易的一类活动对于神秘性宗教思想在民间的传播也有影响。神秘性的宗教思想在汉民族形成期的同时流传,在中国民间宗教也是汉民族民族精神发展的过程中意义重大。汉是汉民族形成的重要时期,就中国宗教的思想土壤而言,官方粗糙神学、神仙方术、以及黄老道的影响最大,它们同时也是道教形成的直接渊源。这三种思潮都是有确切可能在民间影响甚大的。它们或是为统治者推崇或就是主流意识形态,有广达于民间的便利。同时它们蕴涵的驳杂的宗教性因素又易为下层民众吸收。官方粗糙神学的作用可以从“天”的概念,谶纬神学、祭祀三方面来认识。周代统治者虽然用世俗伦理占据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但保留了商之“天命”观念并有所发展。统治者尚且赋予其至上神的地位,下层民众更加地无有例外。只是这种信仰必然是模糊与不系统的。谶纬预言一直十分发达。有秦一代,不断出现谶语的记载(见(《史记》之《秦始皇本纪》、《陈涉世家》);两汉时期,王莽改制、光武中兴也都利用谶语为工具(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结果是必然促进民间的信仰。董仲舒重塑儒学,“始推阴阳”,客观上也促进了阴阳五行学说的传播。而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不但在战国末年就已流行(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秦始皇采用它作为解释统治合理性的工具也必然大加宣传。汉武帝在采用董仲舒的学说后,更有意识地在儒家传统地祭祀活动中加入了神化的内容。[60]以上只是不系统的选取了一些官方思想对于民间影响的可能方面。实际上,由于正统宗教被世俗化主流意识形态代替,这些宗教性思想只是在官方思想的夹缝中存在,它们也必然是不系统的。它们在民间的影响也往往流于迷信。秦汉之际的神仙思想也渐为发达,为秦皇、汉武这样的统治者所追求。方仙道在社会上的活动也十分活跃。秦时的徐市、卢生、韩终、倾公、石生;汉武时的李少君、少翁、栾大、公孙卿都鼓吹仙药长生,海外神人。受到统治者的鼓励,方士、炼丹之术大行。淮南王就曾一次召集“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汉书。淮南王安传》),可见当时方术、神仙之盛。帝王想长生,百姓也想延年。那些白日飞升、呼风唤雨的仙人;点石成金的法术是很容易在一般百姓当中生根发芽的。黄老道的影响尤不可磨灭。黄老道以战国道家学派为源,本身是一种系统的学说。它发挥了先秦道家学说中“道”的概念的神秘性与养生的方面。诚然,黄老道的相当内容是关于君人南面之术的,但这并不妨碍它在炼气、养神方面的发展。黄老之学的代表人物河上公在他的《老子注》中以“元气”而解道,为后来《太平经》的“一以化三”埋下伏笔(见《老子河上公注》之《养德》、《养生》,《太平经。敦煌本前序》)。河上公在解“可道”之“道”为“经术政教之道”,解“非常”之“道”为“自然长生之道”之时,已经有明确的长生思想(《老子河上公注。休道》第一)。他关于养精气、养神的论述则更多(见《辩德》第三十三、《能为》第十、《守道》第五十九等)。这些思想随着黄老道学的流行更广步于民间。在黄老道思想的统治下,民众的生活远有改善,他们对于这种学说也就会自然的有一种亲近的倾向,更易于其传播。黄老道思想的传布是极其重要的,它为先前至为散乱的民间思想提供了一个总汇的可能,即归纳于“道”的概念之下。这是中国民间宗教最初以“道”命名的重要原因。同样的道理,唐以后摩尼教之“明王救世”、佛教之“弥勒下生”的观念也都起着这种总汇的功能。 虽然据以推断的并非中国秦汉之际民间思潮的直接资料,但是社会流行的主要思潮而言,我们不难相信巫术、神仙、长生思想在民间的流传程度。小传统虽然与大传统有分离,但完全的绝缘是不可能的。小传统用自己的方式将大传统中易于理解的部分融化、变形、放大,最终成为自己的模样。这一段历史的轨迹是汉民族在宗教信仰上不同于西方民族的重要因素。 民间宗教思潮在汉代得到了两种不同的对待:一是政治性的利用,一是宗教性的利用。前者的代表是以太平道为号召的黄巾起义,后者的代表是以五斗米道的兴起。五斗米道同时还进行了教会建立国家的另次尝试。不过,这两种性质的利用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尤其前者往往覆盖着宗教的外衣。黄巾起义就是一次利用民间宗教思潮进行的政治性运动。 太平道不应当认为是道教的早期教派。首先,太平道的典籍与信奉的神灵并不明确。从太平道的名称而推断张角等尊崇的典籍为《太平经》是一部分人所持之论,[61]但并没有明确的史载证明,记录了黄巾军史实的《后汉书。皇甫嵩传》、《资治通鉴》卷五十七、《后汉书。杨赐传》、《三国志。孙坚传》、《后汉书。灵帝纪》中都没有关于太平道崇奉《太平经》的内容。太平道崇奉的神灵也同样没有明确记载。至于讲太平道尊黄奉老及“中黄太乙”之说,[62]比较牵强。这样一些至为模糊的神性概念,很难符合宗教所要求的人格神形象。其次,张角的行为并不象一个宗教先知,“角自称天公将军,角弟宝自称地公将军,宝弟梁自称人公将军”(《资治通鉴》卷五十八)。 一个纯粹的宗教领袖是很难想象会自封军事职务的。而他通过符水治病,致信徒后设方立帅的行为,完全就是在为政治运动所作的密谋。第三,他的起义以谶语为号召,“黄天”之言很明显是试图利用当时为人们崇信的五德终始的认识。利用谶语而并非信奉的宗教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其政治性。以上几点虽不完全,但可以作为一些明显的疑点。而如果从《后汉书。皇甫嵩传》记载的“钜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更可推断他利用黄老道为民间普遍接受与百姓生活困苦的事实,以符水治病招纳信徒而举行政治起义的目的。所以称太平道为道教的早期派别并不是很严谨的,至少并非无懈可击。但毋庸置疑的是,太平道在民间宗教的发展中影响巨大。他开创了利用民间信仰反对统治者的先河。以后民间宗教思潮往往被利用作起义的工具,与之有 莫大关联。 道教最早的教派是五斗米道。它并且建立了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唯一的教会国家。应当指出的是,五斗米道最初活动的巴蜀一带,原先的鬼神、巫术信仰就很发达,有“俱事鬼神”之说(见《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张陵在传道中对原先的巫术必然有所接纳。这也可以看作是后世道教巫术传统的来源之一。自张陵而张鲁,五斗米道雄踞汉中三十年,以张氏父子为教主,政教合一,得到人民的拥护,以至“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后汉书。刘焉传》之注引《典略》)。汉政府无力控制,被迫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快乐阅读网《中国宗教法总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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