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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异地经营门槛高        【字体:
税务师事务所异地经营门槛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 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3    
本文《税务师事务所异地经营门槛高》关键词:会计资格考试,会计考试
     没有100万元,别想办公司
  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国注税行业发展研讨会上,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董海辰透露,不少地区的管理部门对税务师事务所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有内部规定的条件: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执业注册税务师10名以上。这个条件比在本地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标准要高很多———本地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仅要求10万元,有限责任事务所要求30万元;要求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是5名。业内人士慨叹:税务师事务所异地经营的门槛太高了。
  近年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上海、天津、青岛、广州、深圳、大连等地设立分所,有步骤地从中央到地方进行“跑马圈地”,为今年底税务服务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做好了准备。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内资税务师事务所却在“收缩阵线”:国内一些税务师事务所原先在异地设立的少数分支机构,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逐步消亡了。即使是少数几家税务师事务所到异地发展,也是以咨询公司的面目出现。人们前几年预计的整个注税行业横向扩展的浪潮并未出现。尽管同地区注税行业竞争可能异常激烈,但全国性竞争却比较平静。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董海辰认为,税务师事务所跨地区经营准入条件高、限制死已成为税务师事务所扩大经营规模和做大做强的重大障碍。据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师事务所跨地区设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既没有禁止性规定,也没有许可性规定,似乎没有什么限制,但实际上不管是设立子公司还是控股公司,操作起来都有很大难度。
  北京某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说,注册资本限制尚能通过借款等方式解决,虽然成本较高,但还能克服。人员限制是最大的问题,设立之初就要找到10名能合作共事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难度非常大。
  “这种规定实际上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有行政违法的嫌疑。”这位负责人说。去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仅为3万元,股东人数为1人~50人之间,甚至可以设立一人公司。《公司法》是设立公司这种经营机构最上位的法律,其规定是普遍有效的。特殊行业要突破《公司法》的标准,必须制定特别法作出明确规定才行,而目前注税行业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地区发生了工商部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了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手续,而注税行业的主管部门不予承认的矛盾现象,形成了一定的混乱。
  此外,《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对设立分公司没有明确规定条件限制。在实际操作中,设立分公司没有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太多限制。但是,一些地区注税行业的主管部门根本不愿受理跨地区设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申请,从实际操作中堵死了异地经营的可能性。
  由于以上原因,以前一些税务师到异地发展,只好选择和当地事务所合作的模式。但往往双方由于经营理念、管理制度上存在分歧,最终不欢而散。   注税外来户,难念代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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