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快乐阅读网 >> 教学论文 >> 物理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试论法定计量单位与物理教学        【字体:
试论法定计量单位与物理教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zuowen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5    
本文《试论法定计量单位与物理教学》关键词:教学论文,论文,免费论文


吸收剂量(D)的SI单位应该是“戈(瑞)”,其符号应该是Gy,而原来使用的单位名称“拉德”和单位符号“rad”(1rad=10-2Gy)已经作废。剂量当量(H)的单位名称应是“希[沃特]”,单位符号应是“Sv”,而原来使用的单位名称“雷姆”和单位符号“rem”(1rem=10-2Sv)已经作废,不再使用。照射量(X)的原单位名称“伦琴”,单位符号“R”(1R=2.58×10-4C/kg)则用“库仑每千克”及其单位符号“C/kg”所代替。

中学物理教学是学生较早、较全面地接受计量单位和计量符号的时候,教师只能把正确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应消除其已经接受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特别是长度单位的正确名称应该是“米”,正确单位符号该是“m”,而对“(市)尺”、“费密”、“埃”的概念应该讲解清楚,使其形成这是已经作废的单位和符号,如果使用作废的计量单位和符号,严格地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它对国家工农业生产,国际经济技术文化交流都会造成危害,所以应从根本利害关系上讲透这些基本观点。

向学生宣贯法定计量单位(SI)也是贯彻国家标准的最基础工作,只有他们接受了法定计量单位,记清楚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才能使一代人接受正确的计量单位,消除我国在执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中的混乱现象。在讲解量和量值的同时,适当地向学生提出一些作废的计量单位应该说是有益无害的。因为科学文化是延续性的承前启后的知识,在过去出版的许多科技书刊中,非法定计量单位应用并非错误,学生以后读起来就会出现不理解和不会换算的问题。教师如果能从教学的深度和广度来考虑,适当向学生提出已作废的计量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并非无益。如果再能在教学中讲示导出单位或换算方法,则将更深一步,为学生今后继续深造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快乐阅读网 www.zuowenw.com 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章录入:无限朝阳    责任编辑:无限朝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高中英语泛读教学的语篇思维…
    高中英语课的导入
    作文形式:与学生生活零距离…
    多媒体教学 何以热点不热?
    让生命之花在语文教学中绽放…
    百年语文思潮与作文演变――…
    于丹的食利者的快乐哲学
    于丹给我们语文教师打开了另…
    于丹:一个语文教师的解读
    中学化学“探索性”实验初探